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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及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海南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瓊教考〔2022〕16號)的通知精神,結合當前疫情發展與防控工作的形勢及我校實際,促進2022年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使用學信網研究生遠程復試系統,以網絡遠程的形式開展復試,為做好此項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實施細則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客觀評價、突出重點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各項工作, 并加強對學院各專業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2、學院成立兩個復試(面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評委五人,組長為學科帶頭人,成員均具有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根據教育部以及學校調劑復試有關規定,負責確定復試面試內容及形式,擬定本專業調劑復試的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評定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提交學院領導小組審核。

        3、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研究生考試的,須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

        4、學院成立復試秘書組,由秘書及助理復核復試分數。

        三、復試條件及名單遴選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初試成績需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含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第一志愿生源實行全額復試。

        (二)調劑生源

        1、調劑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并且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考生務必在調劑系統備注欄填寫“CET4達到425分”同時將英語四級成績單發送至郵箱569082069@qq.com,郵件名稱:姓名+英語四級成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填報、補報,若不按要求填寫或不發成績單到制定郵箱,均視為不符合此條件。

        (2)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辦法的具體要求。

        電子信息專業學位(光學工程方向)碩士研究生調劑遴選:

        電子信息專業學位碩士接收調劑的專業為0854電子信息專業學位(光學工程方向)、085408光電信息工程專業學位、0803光學工程學術型學位、0809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型學位(須有統考數學)。

        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電子信息專業(光學工程方向)根據專業上線考生缺額人數及復試比例,結合專業招生簡章公布的專業限制條件,按照二個層次逐級篩選,每一層次按考生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調劑生源名單,當上一層次人數少于缺額人數時才從下一層次補缺。

        第一層次:報考專業相同——電子信息(光學工程方向)(代碼0854)、光電信息工程(代碼085408)、光學工程(代碼0803)。

        第二層次:報考專業相近——電子科學與技術(代碼0809)。

        物理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調劑遴選:

        物理學學術型碩士接收調劑的專業為0702物理學學術型學位。

        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物理學專業根據專業上線考生缺額人數及復試比例,結合專業招生簡章公布的專業限制條件,按照考生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調劑生源名單。

        3.幾點說明

        (1)排名時按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學、外語、政治單科成績順序依次由高到低確定調劑生源排名。

        (2)我校初試統考科目2(外國語)均為英語,故所有調劑生源只接收初試統考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3)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統考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統考數學。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普通計劃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調劑復試名單遴選

        實行差額調劑。學院二個專業方向根據差額計劃確定人數,差額比例1:2。

        四、復試形式與安排

        (一)形式

        實行網上遠程復試、利用學信網遠程復試系統進行復試。

        (二)復試時間(初步安排,最終時間以正式通知為準)

    專業

    時間

    地點

    備注

    物理學

    4月1日上午8:30~11:00

    物理樓201

    遠程復試

    光學工程

    4月1日下午14:30~17:30

    物理樓201

    遠程復試

        (三)內容

        1、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專業素養以及綜合素質、外語應用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其中:

        (1)大學本科學習情況及成績、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80分。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與考核,滿分為20分。

        (3)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專業知識與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1)由考生從復試試題庫中隨機抽取到的試題,采用網絡遠程口述現場作答的方式進行,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及潛在能力素質。對專業學位考生應重點考查其職業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專業知識與能力測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專業

    復試程序

    物理學

    (1)外語應用能力考核:考生隨機抽取題庫外文資料--考生讀譯外文資料--評委提問--考生回答。

    (2)專業知識與能力能力測試:考生隨機抽取題庫相關題目—學生現場口述做答。

    (3)綜合能力考核:評委提問---考生回答。

    光學工程

    (1)外語應用能力考核:考生隨機抽取題庫外文資料--考生讀譯外文資料—評委提問---考生回答。

    (2)專業知識與能力測試:考生隨機抽取題庫光學、實驗相關題目—學生現場口述做答。

    (3)綜合能力考核:評委提問---考生回答。

        五、錄取

        (一)成績折算

        考生復試總成績與入學考試總成績均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各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40%+專業知識與能力測試成績×60%

        2、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成績核算無誤后,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簽署意見上報研究生學院,并需及時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合格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再從調劑復試合格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三)錄取工作相關說明

        1、復試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任一科低于60分;

        (4)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待錄取;

        (5)多次參加復試,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擬錄取名單;

        (6)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

        (7)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

        2、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

        3、考生與用人單位因報考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檔案調取、協議簽訂問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所有錄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六、相關工作制度

        1、嚴格復試紀律,要求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或發現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碩士研究生考試的,須自覺上報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違者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及其結果負責。

        咨詢及申訴渠道電話:0898-65882863郵箱:569082069@qq.com

        通訊地址:海南海口市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范大學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單位) 571158

        八、其他

        其他事項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以及《海南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執行。

        海南師范大學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2022年3月28日

    發布時間:2022-03-29 17:16:0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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