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做好2019年大學生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辦〔2015〕36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號)等文件的精神,學校決定啟動2019年度“大學生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項目包括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
(一)創業訓練項目是大學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明確分工,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二)創業實踐項目是大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創業導師共同指導下,提出或開發一些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項目申報
(一)申報對象
1、所有在校學生,2019屆畢業學生原則上不做項目負責人;
2、項目申請者思想表現良好,學習成績良好,對創新研究、創業訓練與實踐興趣濃厚,學有余力且能夠于在校期間完成項目的研究與實踐工作。
3、正在參與項目尚未完成結項的學生,不能參與本次項目的申報。
4、2018年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中放棄中期檢查的及無故不參加中期檢查的項目,不能參與本次項目的申報。
(二)指導教師
1、學院成立創新創業工作小組,吸收有創新創業能力和意愿的教師參與;
2、項目實施雙導師制,有專業指導教師和社會企業導師;
3、指導教師須認真履行指導職責,定期組織學生討論和交流,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全過程指導學生。
(三)項目周期
1、立項評審時間:2019年3月;中期檢查評審時間2019年9-10月;結項評審時間:2020年4月;
2、2019年末完成校內資金資助和支出(校級項目),2020年末完成省級資金資助和支出(國家級項目和省級項目);
3、項目實施年限不超過2年,項目負責人在畢業前完成結題;
4、項目完成資助和結項后,仍可以以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創業。
(四)申報流程
1、自主申請。自通知下發后,項目團隊填寫《海南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附件1),于2019年2月27日之前送交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
2、項目負責人不能超過2人。項目組成員不能同時參與2個及以上項目的研究與實踐工作。指導教師參與指導的項目數最多不得超過2個。已經被資助過的項目,不予重復立項資助。
3、項目考察、調研。2018年12月-2019年2月中旬期間,學生和選定指導老師可進行項目考察、調研,準備項目申請材料。
4、學院審核。2019年3月1日-10日,學院組織專家(3人以上,含)以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方式進行審核(附件2:申報答辯打分表)。評審結果院內公示,并填寫《海南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院排序推薦表》(附件3)。
5、學校審核。2019年3月中旬,學校組織專家(3人以上,含)對學院推薦的項目進行初審和復審。復審成績為推薦2019年國家級、省級項目依據。
(五)材料報送
1、申報材料報送時間:2019年3月13日17:30截止;
2、申報材料報送地點:龍昆南校區黃華康體育館二樓側招生就業處就業辦公室;
3、材料清單:紙質《項目申報書》三份、學院排序推薦表一份以及所有推薦項目的答辯打分表(有評委簽名),電子版發送至jy@hainnu.edu.cn;
4、聯系人:蔡老師,電話:65889490;
5、《項目申報書》填寫應詳盡,導師評價和學院推薦等欄應有實際內容,可調整表格大小或添加頁面;
6、申報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報送,不接項目單體報送.
(六)學校審核
1、學校審核分為初審和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分組安排,另行通知;
2、初、復審現場材料:團隊介紹項目視頻(2分鐘)、導師介紹項目視頻(1分鐘)、PPT;
3、初、復審現場采取2+1+4+3(共10分鐘)的時間安排,即視頻播放3分鐘、PPT講解4分鐘、與評委溝通解答3分鐘。
(七)經費使用
1、立項項目資助經費使用:中期檢查前使用70%,中期檢查至年末使用30%;各項目須明確記錄經費使用符合申報內容;
2、檢查不合格的項目,取消資助,其項目資助資金按比例撥付至其他項目;
(八)其他
1、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搭建良好的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平臺,設立項目QQ群(群號為:602748491),學院管理教師、項目指導老師和同學們請積極加入;
2、各單位應免費提供實驗場地、儀器設備等,為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的支撐保障條件;
3、各項目立項后可向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申請入駐,并接受管理。
附件:
1.海南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申請書
2.海南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申報答辯打分表
3.××學院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排序推薦表
海南師范大學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