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并把它的基本內涵概括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
許多學者有著共同的感觸,只要一談到發展,其行為主體除了人之外似乎都不可能擔當,這是一個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主線的社會整體進化,它遠遠超過了“滿足人類生存”這一簡單的道德訴求。由此出發,其合理的順延就逐漸地形成了導致“科學發展觀”產生的源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上世紀90年代就認為:“發展越來越被看作是社會靈魂的一種覺醒”。而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生成,正是以上述發展概念的拓廣為基礎的。
科學發展觀在十七大被寫入黨章: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并一致通過十六屆中央委員會提出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決定這一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大會認為,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集中全黨智慧,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發展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大會一致同意將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大會要求全黨同志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把全社會的發展積極性引導到科學發展上來,把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個方面。